央广网天津9月11日消息(记者贾立梁 通讯员李苏洁)近日,天津空港检验检疫局在对进口玩具进行检验时,连续检出两批货物未加贴中文标识,该局依法规对这两批玩具做出了不合格判定,并指导企业对标识问题进行了整改。这两批进口玩具为电动模型车,共37个,货值约1800美元,进口自中国香港。
按照我国国家标准和相关文件规定,进口玩具产品须有中文标识和使用说明,其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标准编号、年龄范围、安全警示、制造商/进口商/生产商名称地址等产品信息。尤其是年龄范围和安全警示信息,对玩具产品的使用者或其监护人非常重要。只有清晰、准确地标注年龄范围和安全警示,才能将由于不当使用而对儿童的健康、生命造成的风险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