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合肥1月1日电 题:徽州古建筑保护遇窘境 专家建言防“建设性破坏”
作者 张俊
“徽州古建筑以保护名义产生的破坏仍然存在,徽派古民居和古祠堂等古建筑的保护依然存在困难。”安徽省文史研究馆馆员方利山近日在谈到徽州古建筑保护时表示。
徽派建筑是中国传统建筑最重要的流派之一,是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尤以民居、祠堂和牌坊最为典型。方利山说,在这些绝美的木雕、砖雕、石雕的背后,蕴藏的是徽州深厚的文化内涵。
方利山说,过去,人们对徽派古建筑的保护意识不高,对于整体、活态保护徽州文化生态的积极性不高,许多重要的徽州文化遗产未得到有效保护,文物古建筑盗拆倒卖的现象时有发生。比如,2011年,在休宁、婺源交界的浙领头,同春亭内九块文物古石碑一夜之间全被窃贼团伙盗走,至今未能追回。
此外,以保护名义产生的“建设性破坏”也威胁着徽州古建筑的保存。距今已有600多年历史的徽州芭塘“六房厅”古祠堂原本准备“异地拆建”,但因为运作问题,拆卸的木构件被弃置于公路边三年,导致多处霉烂,古建筑遭到破坏。
事实上,2013年,安徽出台了《关于加强徽派建筑特色保护与传承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严厉打击走私、盗窃和违法买卖徽派古建筑及其构件、附属文物的行为,并且规定禁止将徽派古建筑迁往省外。
倒卖徽州古建筑的现象得到遏制,但古建筑的保护依然困难重重。据安徽省绩溪县外宣办负责人汪劲松介绍,绩溪当地古建筑存留丰富,国家级和省级的文物保护单位有保护资金,但在非文物类古民居的保护上,资金就比较匮乏。“修复一栋古建筑往往需要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人民币,现有的资金只是杯水车薪。”汪劲松说。
许多古民居因为无人居住而被荒废,但社会资本想要参与古建筑的保护同样存在难题。由于土地属于农村集体,古民居的产权无法转让给“外人”。此外,转让过后的古建筑能否按照原来的样式修复,保留徽派建筑原来的风格和历史底蕴,同样存在疑问。
方利山建议,当前应该坚决制止和打击古建筑“异地拆建”的行为,同时制止破坏徽州文化生态的所谓开发利用,防止徽州文化特色物种的灭绝和流失。以徽州古祠堂为例,其建筑的规模、风格特点不仅与该宗族聚落的选址、朝山走向和山川地理息息相关,而且还承载着该宗族的历史人文信息。
据了解,近年来,安徽省黄山市在全面启动实施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过程中,除了采取原地保护、“修旧如旧”措施外,还坚持传统徽派古建营造技术的“活态”有效传承,让古建筑在文化包容和多元并存中融入现代生活。
目前,该市实施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探索非文物类古民居产权流转试点,引入社会资本认租、认领、认购古民居,已梳理发布34幢古民居转让意向信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