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12月10日电 四川省纪委10日消息:日前,凉山州纪委对中共凉山州第七届委员会候补委员、州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吉伍木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吉伍木牛在担任凉山州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纪委称:吉伍木牛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经凉山州委审议,呈报省纪委审核、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吉伍木牛开除党籍处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经凉山州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报州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吉伍木牛开除公职处分;已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月17日,凉山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吉伍木牛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后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10月10日,凉山州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对凉山州环保局原局长吉伍木牛(正县级)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资料显示:吉伍木牛先后担任喜德县尼波区委书记,喜德县政府办主任,喜德县政府副县长等职务。1994年12月,吉伍木牛任凉山州民政局副局长。2000年1月至2006年10月,吉伍木牛任中共普格县委副书记、县长。2006年10月至2015年,吉伍木牛任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