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要取得实效,就要精准,要真正的务实,告别“走读”、“挂名”等形式主义,也要避免搞“运动”。
据报道,针对有的驻村帮扶干部搞“走读式”、“挂名式”帮扶,有的驻村干部“只转转、不用心”“只谈谈,不落实”的问题,云南省实施了《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办法》,截至目前已有1117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被召回。
未来几年里,我国尚有7000多万人需要脱贫,这对各级政府来说,绝对是一场硬仗。因此,各地都出台了系列措施,确保本地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比如,有的地方派出大批机关干部进驻贫困村,带领农民脱贫致富;有的地方则要求一个单位帮扶一个或者几个贫困村等。
但是,近年来,虽然扶贫工作不断加强,但有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在一些地方,“走读式”、“挂名式”帮扶还不少见,有的驻村干部则是“人在心不在”,似乎只是为了完成组织交代的驻村任务。云南省实施的“召回制”,的确可以从一定程度上解决扶贫的形式化问题,做法值得关注。
不过,云南的做法虽然有成效,但也难以说就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扶贫之所以强调要“精准”,根本原因还在于农民贫困的原因及脱贫致富的道路、方式方法及时间表都是难以同质的。不仅每个省具体情况和所应当采取的方式不同,甚至每个村和每个贫困户的帮扶都应当是不一样的。如果扶贫方式千篇一律,出现问题也就不足为奇。
比如,近年来各地在扶贫中几乎都无一例外地强调从省市机关抽调干部进驻贫困村,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有的甚至强调“不脱贫不离村”。但是,正如有的农民所说的,有些长年在省市机关里工作的干部,根本不了解农村,对扶贫工作可以说是一无所知,让他们长期驻村,如果说是锻炼和体验民情,也还说得过去,但如果说是帮农民脱贫致富,确实也太难为他们了。
再比如,现在许多干部到村里扶贫,就是从本单位带去一些援助资金,或者帮助村里去有关单位争取一些资金,帮助村里修路、通自来水等,这确实会解决村里的一些问题。但是,扶贫资金总额毕竟是有限的,这个村争取到了资金,另外一个村即使更困难,也可能因为帮扶人员争取力度不够而得不到上级支持。
扶贫要取得实效,还必须精准,而要精准,就需要真正的务实,告别形式主义,也要避免搞“运动”。以派机关干部驻村为例,不是谁都可以被派到贫困村扶贫,派去扶贫的,一定要熟农情,知农民,懂经济。让那些不了解农村、不懂经济的干部去扶贫,甚至可能会出现机关工作和扶贫“两头误”的现象。
扶贫也不一定要把希望都寄托在机关干部驻村上。在扶贫方面,政府职能也有必要与时俱进。有些事情,如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组织来承担,可能会更加精准,还可能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让社会组织承担一些扶贫任务,不仅会为政府机关节省人力,不至于因为派员下乡扶贫而让机关缺人手,还可能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创造更加广阔的空间,从而为政府在扶贫等诸多方面分担更多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