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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拆迁活埋92岁老人致死亡 称是“操作失误”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6-09-10 17:51:45

本报南京9月9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润文 通讯员黄欢)9月7日12时40分,江苏徐州沛县沛城镇一处楼房在拆迁时,一名90多岁的老人被倒塌的房屋掩埋,家属用了20多分钟挖开废墟后发现,老人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据家属称,房屋是被拆迁工地的挖机推倒的,老人卧病在床无法逃生。

  死者家属表示,他们尚未与拆迁办达成补偿协议,不认同“操作失误”致人死亡的说法。当地警方表示,肇事挖掘机驾驶员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已被刑拘。

  死者名叫王世兰,今年92岁,住在一间20多平方米的平房内,当天卧病在床,其儿媳董秀侠正在前院做午饭。王老太住的屋子离董秀侠的房子大约六七米远。

  事发时,董秀侠正在厨房忙着,就听见屋后声音嘈杂,紧接着灰尘扑面而来。董秀侠赶紧往后院跑,看到老人住的小平房已经墙倒屋塌了。老人因前些年摔断了胯骨,行动不便,平日都在屋里待着。王世兰女婿宋先生称,董秀侠吓坏了,知道老人还在屋里,就赶紧打电话给丈夫赵玉峰和儿子赵鼎。

  经过家人20多分钟的紧急救援,老人被挖了出来,老人仰面朝天躺在废墟中,随后赶到的120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员当场宣布王世兰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宋先生称,当赵鼎一家救老人时,施工工地还有四五名工人,但都只是远远地看着,并未上前帮助。

  据赵鼎介绍,他家在沛县歌风一村有3套房屋,8月8日,楼上两套已经与沛县住建局签署了补偿安置协议,征收人为沛县住建局,拆迁受委托实施单位为沛县沛城街道办事处,一楼还有一套门面房和奶奶所住平房因为双方没谈妥评估价格,所以并没有签署拆迁协议。

  “我不会在搬迁问题上拖后腿。”赵鼎说,尽管没有谈妥,他还是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着手准备租房子开始搬迁。因家有92岁老人,农村人不太愿意把房子租给家有上了年纪的老人的家庭,担心日后如果老人去世,房子不好出租。因而租房困难,8月21日,赵鼎向街道办提出申请,想延期拆迁,对方也已经批准。

  事发后,街道办给家属解释,因当时拆迁司机正在拆附近房子的南门,老人所在的屋子与之距离过窄,挖掘机转动不便,司机认为这一片都属于拆迁房,认为王老太住的房子碍事,所以把房子推倒。后来,拆迁办工作人员又改口说,是因拆迁公司在对相邻房屋实施拆除作业时,司机“操作失误”,误将老人所在房屋碰倒。

  沛城街道办主任张伟承认,他们接到了赵鼎延期搬迁的申请,考虑到老人特殊情况,也同意他家延期搬迁,但街道只负责拆迁动员工作,拆迁工作由拆迁办委托给一家民营公司进行,街道办不了解具体情况。

  沛城街道办提供的资料显示,8月21日,赵鼎已经将房屋钥匙交给了负责拆迁的沛县四通拆除有限公司,8月28日,赵鼎领取了房屋征收搬迁奖金73914元。至此,房屋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赵鼎已无权继续占有该房屋。

  赵鼎一家认为,他们交了楼上两套房子的钥匙,一楼门面房和屋后平房还没签署拆迁协议,就没交钥匙。8月21日,他们已经提交过延迟拆迁的申请,对方也已经同意,如果要拆迁的话也应该尽到告知义务。而且一楼门面房的邻居都没有搬迁,拆迁公司应该知道附近房子还有人住,为什么还要不打招呼直接拆迁?拆迁公司拆迁时,街道办应该起到监管责任,不能说自己什么责任也没有。

  对于“操作失误”的说法,家属并不认可。他们认为,正常情况下不小心碰到房屋力道不会那么大,不可能后院院墙和屋子都被推倒,连邻居房屋的一角都被碰倒一大块。

  9月8日14时51分,沛县警方官方微博@“平安沛县”发出警情通报称:2016年9月7日12时40分许,沛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沛县歌风一村征收地块,有人因房屋倒塌被掩埋。接警后,当地派出所和消防人员迅速赶到现场紧急施救,将被掩埋人王某兰(女、92岁、沛县人)找到,经120急救人员当场确认王某兰已无生命体征。目前,挖掘机作业人员陶某(男、29岁、安徽蒙城县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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