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天成新闻网

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国际新闻 >

国际新闻

女子因交房租与不动产中心工作人员争执被脚踹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6-09-13 22:05:48

华商报商洛讯(记者 陈永辉)租住公房缴房费,当事人说将租金给了商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当事工作人员称记不清了,双方为此发生争执过程中,工作人员脚踹当事人,致其头部、胳膊多处受伤。

被打者:

将500元房租交给了工作人员

商洛市商州区的杨女士和丈夫租住两室一厅公房,房租一年400多元。今年年初,杨女士到商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机构未改革前称商州区房地产管理所)缴房租,“迟缴要罚款50元,所以年初我便多次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但始终没能找到负责此事的人,后来我将500元房租交给了工作人员李某,让其代交。”杨女士说,当时她索要发票,李某称管事的人没有在。

杨女士后来多次去商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索要发票,没找到相关工作人员。9月8日,她再次找来时,李某称缴房费事情记不清了,“李某后来答应给我200元,当时交给了他500元,我就没答应。”

9月9日,杨女士再次来找李某,李某称,从今年元月初就已不收房租了,这让杨女士感到纳闷,杨女士问李某要说法,双方发生冲突,冲突中杨女士受伤。

打人者:

一时冲动,用脚踢了她

9月12日上午,在商洛市中医医院,杨女士躺在病床上打吊瓶。医院诊断,杨女士外伤性头痛,身上多处软组织损伤。“我将500元给了李某,他现在竟不承认了。”提起此事杨女士生气不已,“我当时拽着李某的衣服,对方就用脚猛踩我头部。

事发时的监控画面显示,9月9日上午9时许,当时有不少人围观,杨女士和李某理论时抓着李某的衣服,李某抽着烟并未理睬,两人走下台阶后,杨女士抱着李某的腿不让其走,李某突然用脚猛踹杨女士数下,围观的人员立即上前将两人拉开。

昨日上午,李某对华商报记者表示,他一直负责单位公房房租后续工作,杨女士说给他500元钱的事情,由于时间长了,他没有任何印象,后来他还查了记录也没发现杨女士给他钱。事发当日,杨女士拽扯了他的衣服,“我也是一时冲动,用脚踢了杨女士,我承认做的不对,不应该动手打人。”

昨日,商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彭丹斌称,李某打人行为确实不对,已对李某进行了批评。目前,商州警方已就打人一事介入调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5 余姚市天成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