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9月1日电泰国总理巴育日前接受记者采访,针对记者提及的他早前一项命令导致泰国政府直接损失数十亿泰铢一事,巴育表示,不像历届领导人,他可以做一切想做之事,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据Asian Correspondent网站报道,巴育早在2016年12月下令,泰国将从2017年起暂停国内的黄金开采活动,禁止对黄金开采发放新的许可证以及扩大开采活动,这一命令引发了泰国与澳大利亚一矿业公司之间的纠纷,最终导致泰国政府直接损失数十亿泰铢。有记者近日在采访巴育时提及此事,问他是否应该为此事负责时,巴育表示,因为他有绝对权力,所以无需对此事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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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第44条款,我可以做我想做的任何事情,且不用负任何责任,”巴育日前在接受泰国《考苏得英文报》时表示,“如果用仲裁法或者国际法来讨论此事的话……但当我使用第44条款时,我无需害怕任何事,因为这项条款能够保护我。”